重温鲁迅狂人日记:白话文运动的先锋与现代文学的奠基
狂人鲁迅·疯狂到底
鲁迅的登场得益于即将兴起的白话文运动。
胡适首先写了《文学改革的意见》,发表在《新青年》上,意图推动白话文运动。接下来,他写了一首新诗《尝试集》。但并没有引起大的反响,以失败告终。
鲁迅则不同。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他的《狂人日记》一出版就名闻天下,拉开了白话文运动的序幕。鲁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第一次接触白话文学,并且以“文学”老手的气势出现。给人的印象是,初入文坛的鲁迅是一位成熟的作家。坦白说,中国现代文学源于鲁迅的《狂人日记》,又因鲁迅的《狂人日记》而成熟。
鲁迅肖像
疯子与月亮
今晚,月色真好。
我已经三十多年没有见到他了。但今天看到他的时候,我感觉特别清爽。
英语中有一个词叫“Lunatic”,意思是精神障碍。 “Lunatic”一词的词根“Luna”意为月亮或月神。在英语为主导语言的欧洲文坛,月亮与疯狂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世纪的欧洲神话中,月亮被视为不祥之物,人看到月亮后会无缘无故地发疯。与中国的文学和历史相比,月亮显得清澈透明,可以让人精神焕发。
鲁迅从月亮入手,本身就赋予小说一种“迷离”的朦胧感,让读者怀疑书中的“狂人”是见月醒来,还是见月发疯。鲁迅所描绘的混乱层其实反映的是封建社会晚期,当时整个社会似乎被一层灰色的阴霾笼罩着,疯狂与理智似乎难以区分。
疯子与月亮
为“吃”而疯狂
鲁迅先生是现代白话小说的鼻祖,《狂人日记》是开创者。这是毫无疑问的。 1918年8月20日,徐先生亲笔写道:
《狂人日记》是一部很有力量的作品……通过这种方法读历史,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后来我偶尔读读《通鉴》。中国人还是食人族,所以写了这篇文章。只有少数人知道这种发现及其关系。
信中之所以说《狂人日记》可以作为阅读历史的注解,是因为鲁迅发现了《商史》的奥秘。
“狂人”是书中的主角。他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走出去,发现赵桂翁的眼神显得很奇怪,他和一群人正在东拉西扯地聊天。起初,疯子只是以为赵桂翁可能是记恨我三十年前故意踢他的旧笔记本了。
就连赵家的狗,也都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这个疯子。
此时,疯子也没有多想,继续向前走去。他发现路边的孩子们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友好,还有赵家的狗,甚至还有家里的父母兄弟。这些人要么与狂人无仇,要么是狂人的近亲。他们怎么会有这么深的仇恨?
带着一连串的谜题,疯子翻开了一本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历史书,发现书中充满了“仁义道德”组成的“食人主义”。至此,狂人终于明白,所谓的仁义道德,其实是人类吃人的法则。这一法律一直延续下来,形成了封建社会“尊食”的风俗。
鲁迅先生把“尚食”比作封建礼教中腐烂的“规矩”。其实就是以消灭人性为代价,消除人性中的个性,弥合封建主义残余的裂痕。每个人都想依靠并适应“食”的规律,与周围的人保持共性,尽自己的能力去演绎生活,希望自己能像别人一样生活。
因此,鲁迅在《致徐寿堂的信》中,大胆而狂野地宣称,他的《狂人日记》可以作为阅读历史的注解。因为在鲁迅看来,在四千年的封建国家里,历朝历代的人们始终围绕着“食粮、食人”。擅长的人吃人,不会的人被别人吃。
狂人是不能被“美食”文化所容忍或需要被同化的人。
那些让疯狂的人“疯狂”的事情
“狂人”发疯后,写了13本日记,记录自己和身边人的遭遇。疯狂的日子里,狂人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爽”过,也看到了一些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一切看起来都很简单,以“吃人”为主要故事情节。其实,其中蕴藏着鲁迅对封建毒瘤的极度讽刺。
自古“忠臣必归孝”,孝是人类最伟大的道德已成为共识。到了狂人活着的时候,经过四千年的发展,孝道似乎已经发生了变化。
大哥说,婆婆生病了,儿子必须割一块肉煮给他吃,才算好男人;母亲没有说不。
这是日记中“老大哥”的一段话。 “大哥”代表的是封建社会中一类“愚孝”的人。他们的观点是,为了孝敬父母,甚至割下自己的肉来喂养父母也不为过,甚至将其视为一种荣耀。虽然疯子保持沉默,但正是他的沉默,让他对这种变质的孝心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和恐惧。
狂人对道德有深深的怀疑和恐惧
为了履行所谓的“孝”,赢得所谓的“荣誉”,一个人其实可以做出一些对自己残忍的事情。试想一下,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接下来,母亲的表现更让他惊讶,“我母亲没有拒绝。”就连母亲也认为割掉孩子的肉来喂孩子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因为母亲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吗?答案绝对不是这样。因为母亲在5岁的妹妹被吃掉的时候哭了,这说明母亲还是心疼自己的孩子的。
母亲一方面为孩子的死而哭泣,另一方面又默许了吃孩子的行为。两个看似不相容的矛盾却能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真是奇怪。原因是每个人都想获得“孝”的美誉。孩子愿意为母亲而死,以示孝心。母亲也选择配合孩子的“慷慨赴死”行为。一切都令人满意。一个早已虚幻、脱离现实的“孝”字。
狂人时代显得虚幻脱离现实
他们村里一个大恶棍被大家活活打死了;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用油煎着吃,以壮胆。
如果他们想吃掉我,你一个人是想不到的;但为什么要费力加入这个帮派呢?
鲁迅觉得那些封建长辈表面上看起来道貌岸然,正义感十足,但实际上却想掩盖自己内心的软弱。当它们独自一人的时候,根本不敢吃人。只有三五成群,互相鼓励的时候,它们才敢吃人。
清代人戴震曾说过:“暴官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我就是这么说的。之所以要以帮派的形式组织起来,是因为这样看起来更符合道德立场,吃人也会显得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按照常理,一个人的观点很难代表事实。如果一群人在某件事上达成了共识,自然就没有反驳的余地。
后儒家所说的“理”,只是大多数人认同的东西。当杀戮和食人成为一种真理时,真理就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精神武器。这件武器只有通过大家的力量才能捡到。所以,一群弱小的灵魂聚集在一起,互相壮胆来使用他,显得相当嚣张。
傲慢的外表背后是脆弱的灵魂
反抗失败后,服从是最好的选择
老君千里迢迢来看我,但他已经早康复了,正在某处等工作。因为他笑得太厉害了
小说开头的序言中提到,“狂人”终于康复了,已经去外地接替官员了,所以哥哥很高兴。
我可能不是无心没吃几块姐姐的肉,现在也轮到我了
小说临近结尾时,“狂人”出现了一些心理活动。 “疯子”相信,如果他不吃几块死去妹妹的肉,他就会被吃掉。
看来故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疯子没有被吃掉,哥哥也笑了,一切似乎都很幸福。如果把两句连在一起,你会发现“狂人”兄弟的快乐笑声中流露出封建残余的沾沾自喜的胜利者姿态。可悲的“狂人”并没有一路走下去,最终选择了与那些“吃”的人战斗。人们”和睦相处。
疯子最终过着和别人一样的生活
小说的最后,鲁迅展现了他悲剧性的一面。看来,连鲁迅这样“疯狂”的人都觉得,在疯狂伦理掩盖下的封建年代,“人活着变成鬼”远比“鬼变成人”可怕得多。也许抵抗失败后,服从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