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党校旧址:中国共产党早期党校的创立与发展历程
安源市委党校旧址
从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33年3月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校成立,一般可以视为党校创建的孕育期和早期发展期。正如党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样,党校的发展也经历过坎坷和艰辛的探索。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派的成立,可以说是船出三峡后的启蒙时刻。
党逐渐认识到办党校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件。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专门有“工人学校”一节,规定“工人学校要逐步成为工人阶级的中心机构”。 ”和“学校的基本方针是提高工人的意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并在《关于共产党组织章程的决议》中强调:“党必须有与革命相适应的组织和培养”。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党内组织和宣传教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中央宣传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党报《党内教育》明确指出:“党内教育问题非常重要,迫切需要设立党校培养指导人才。”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宣传问题的决议》,对党校问题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在党校中必须有一种鼓动宣传人才。因此,各地开办党校是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党内各势力只能开办以下两种形式的党校: (一)地方委员会属下的热门学校。一所人脉广泛的党校应该是为工人阶级开设的党校……(二)区委直属高水平党校要培养一批政治智商较高的同志和已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创建能管党、能干事的人才。”上述规定涉及党校的办学类别、对象和教育政策,已上升到党校办学的具体要求。 12月,中共中央68号文再次提出:“关于宣传、工人俱乐部、普通党校、高级党校的决议,以我们现有的力量都能完成,必须执行。 ”可见党中央无意开办党校。事情非常紧急。
1926年2月,中央特别会议作出了“开办最高党校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北京、广州设立长期党校。 7月,中共中央第三次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宣传部工作的决议》,具体规定了党校教材和普通党员教育大纲。 “编译工作问题”,具体包括“革命常识”和“革命知识”。 9月22日中央18号公告规定:“上海、广东、湖南、湖北四地要建立普通党校,为党和职工培养下层干部人才” ' 移动。”
1927年4月29日,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如果我们能在武汉坚持下去,就在这里建立党校。但当年7月5日,汪精卫公然背叛革命,全世界顿时黯然失色。党中央建立大型党校的想法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
据考证,我们党最早以党校的名义办学培养干部,是从1923年11月刘少奇在安源创办的安源党校开始的。这是我们党的第一所党校。刘少奇亲自担任校长,讲授《共产党宣言》。后来,1925年10月,中共北区执行委员会在北京新街口蒋阳坊胡同创办了中共北区委员会党校,校舍二楼。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校长是罗一农。此外,1925年10月至1927年初,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党校的决议,在上海、广州、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建立了一批党校,培养了一批革命干部。
1926年5月至9月,毛泽东在广州创办农民运动讲习班。
大革命失败后,随着中央苏区的建立,举办党校培养干部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事业需要革命干部,干部需要革命教育。在此形势下,1931年11月,苏区中央局在瑞金叶坪召开了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苏区中央局党校成立,任弼担任校长。